About Scholarship

傑出領導獎學金

114th Academic Year Outstanding Leadership Scholarship

獎學金說明

本校為表揚具卓越領導潛力與公共影響力之在學生,於114學年度辦理「傑出領導獎學金」。本獎學金制度包含校內設置及校友捐贈之獎項,採統一申請、分階段評選方式辦理,鼓勵學生於在學期間展現領導實踐、社會參與與責任承擔。

獎學金類別說明

本獎學金制度包含下列兩項獎學金:

中大學生傑出領導獎學金(校內設置)

由本校設置,旨在肯定學生於校內外社團、自治組織、專案或公共事務中之領導參與與具體表現,做為本獎學金制度之第一階段審查。獲獎名額以每學年10名為原則,每名頒發獎學金2萬元,得視年度預算情形調整。

嘉君卓越傑出領導獎學金(校友捐贈)

由本校EMBA校友莊嘉郁先生與陸慧君女士捐贈設立,於通過「中大學生傑出領導獎學金」初審並獲提名之學生中,擇優進行進階評選,以表揚具永續精神、善盡公益與卓越領導力之領導典範。獲獎名額以每學年6名為原則,每名頒發獎學金5萬元,得依審查結果及預算情形調整或從缺。

評選機制說明

兩項獎學金採單一申請管道,僅需完成一次申請,即可依審查結果分階段參與評選。

1

透過單一申請管道提出申請

2

依「中大學生傑出領導獎學金」規
定進行書面審查與初審評選

3

通過初審並獲提名者
始進入「嘉君卓越傑出領導獎學金」
後續評選程序

一、第一階段(統一審查)

由審查委員會依書面(35%)及面談(65%)進行評分,據以評定「傑出領導獎學金」成績;並依「嘉君卓越」之獨立評選標準另行推薦複審名單(原則為名額兩倍),兩項評分互不影響。

二、第二階段(嘉君卓越複審)

由捐款人代表及相關委員審查,擇優錄取 6 名。

三、名單確認

兩項獎學金不得重複獲獎,須俟「嘉君卓越」結果確定後,始完成「傑出領導」最終名單。

四、重要說明

進入「嘉君卓越」複審者為候選名單,非最終獲獎;如未獲錄取,亦可能未列入「傑出領導」最終名單。

※ 無須另行提出申請

申請方式

當年度申請期間、應備文件及評選時程,請參閱 【114 學年度傑出領導獎學金申請公告】

申請流程步驟